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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一、依據臺中市選舉委員會111年7月18日中市選一字第1110001267號函辦理。
二、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訂於111年11月26日舉行投票,為使大專院校學生瞭解我國選舉、公投制度及投開票方式,促進政治參與,鼓勵具有我國國籍且年滿18歲之大專院校學生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中央選舉委員會特製作旨揭電子單張文宣1份。
三、如要報名擔任臺中市北區選務工作人員,請協助回傳報名資料至承辦人電子信箱(leeruby28@taichung.gov.tw)。
四、檢附「大學生要怎麼當投開票所的工作人員」電子單張文宣1份及臺中市北區選務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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