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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等6項獎學金申請案,請於114年11月10繳交,謝謝!

✨學校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3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條件

請詳閱-➡️➡️辦法文件

本項雖有六項獎學金,但申請生僅需填一份申請書,桃園市教育局將自行審核最優條件核予獎學金

✨必備申請文件

(一)新式戶口名簿(必須含記事)影本或114年7月1日以後申請的戶籍謄本(申請人必須於114年5月1日前設籍本市)。

(二)113學年度成績證明書。

(三)銀行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四)如是特殊身分請分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低收入戶證明、中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身心障礙學生需附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證明。

(五)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

➡️➡️文件下載

申請書(含存簿黏貼頁面)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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