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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學校收見自即日起申請至111年10月6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警察子女獎助學金,學校收見自即日起申請至111年10月6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繳交至課指組、民生請繳交至民生校區學務組、夜間部請繳交至進修部學務組

☆獎學金頒發對象:(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

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申請標準:

01、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2、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0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A 大學組:每學期29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B 專科組:每學期 6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C 高中組:每學期31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D 高職組:每學期24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助獎學金名額及金額:(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

 E 大 專 組 :每學期 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F 高中職組:每學期 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獎勵及獎助學金名額之分配,由審查委員於審查會前訂定之。

☆申請方式:(請擇一申請勿重覆申請)

01、由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推薦。

02、由各級學校推薦。

☆申請學生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檢附下列資料:(缺件者不接受申請)

01、110年第2學期成績單影本

02、申請大專組(A、B、E)請檢附在學證明書,申請高中職組(C、D、F)請檢附學生證影本及在學證明正本。(證明目前在學)

03、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04、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05、未領取其他機關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

06、獎懲證明(請至生輔組申請)

07、郵局存簿影本

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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