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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宗倬章先生教育基金會獎學金,統一由院辦送件,請以院辦公告送件時間為主。(課指組收院辦申請書期限為111年9月20日)

宗倬章獎學金,統一由院辦收件及送件,收件時間請以院辦收件日為止(課指組收受院辦案件時間為111年9月20日)

候選人資格:

1. 家境清寒、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2. 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或全校/全班排名百分比前10%(一項符合即可)。

3. 專科以上在學學生。

4. 本學期未領其他獎學金(「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各級政府機關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助金」、「獎勵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獎學金」除外)。

5. 一戶以一名為原則。

必備文件:

1申請書(請黏貼2吋半身相片一張)

(下方推薦人資料與推薦表之推薦人為同一人)

2自傳(格式A4紙打字,內容請描述家庭狀況)

3導師、系所主管或校院長推薦表(請系所上師長就所知說明申請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另請加蓋系科單位章)

4上(110)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列有全班排名百分比),須含操行成績

5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並請親自簽名並加蓋系科單位章(「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各級政府機關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助金」、「獎勵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獎學金」獎學金除外)

6在學證明正本

7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8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請附證明正本)或家境清寒者(由導師在推薦表中詳述家境清寒狀況或國稅局前一年度已申報之全戶所得證明,提供其中一項即可)

*本(111-1)學年度不限科、系,皆可推薦。受推薦之學生請避免集中於同一科、系,或同一班級。

※學生請將申請至料送至院辦或系辦收件

本獎學金分配本校大學部2名,每名4萬元;專科生1名,每名3萬元

申請書

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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