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1年9月20日前提出~
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請於111年9月20日前提出,逾期不候,謝謝!
一、申請資格: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現正肄業於國內公私立高級中學以上學校之學生〈含補校及研究所及一年級新生_新生用原就讀高中職學校成績申請〉。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甲等(八十分以上)。
(三)體育總成績在七十分以上。
(四)各科成績必須在六十五分以上。
(五)家境清寒標準:經里辦公處證明家境清寒或列為低收入戶經區公所證明者。
二、申請表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乙份。
(二)「前學年」110學年成績證明書乙份(正本)。
(三)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A4規格)。
(四)清寒證明文件。
(五)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六)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得其他獎學金在學證明書(基隆市規定格式及本校註冊組格式各1份)。
(七)獎懲紀錄(生輔組申請)
(八)郵局存簿影本
基隆市證明書(另須提供本校註冊組未領請獎學金證明書)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