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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111學年度第1學期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1年9月19日止

新竹縣「111學年度第1學期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1年9月19日止,請依限提出申請,逾期不後,敬請配合,謝謝!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3樓課外活動指導組,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謝謝!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

(二)分數:

高中、高職學生(五專前三)德行成績甲等(80分以上),學期成績及體育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者。

大專院校學生學期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者。

獎助金額:

各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高中職補校及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每學期以每一百人獎助一名為原則,各校合計獎助二百名為限,每名新臺幣一千元

大專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及夜間部)學生,每學期以每校獎助一名為原則,各校合計獎助四十名為限,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如申請人數超過規定名額時,得視各校申請人數比例酌予調整核給名額,並就學期成績較優者優先核給,學期成績相同者,就操行成績較優者優先核發。

申請本獎學金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上學期(110-2)成績證明書。

三、清寒證明(村里長開具)。

四、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五、未領取其他機關獎學金證明(請至註冊組申請)

六、獎懲紀錄表(請至生輔組申請)

七、郵局存簿影本

申請書表等相關文件不退回

申請期限至111年9月19日止

申請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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