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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1年9月30日止

111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1年9月30日止,逾期不候,敬請合作,謝謝。

三民校區日間部學生請繳交至課指組,其餘請繳交至各學制承辦人,謝謝

繳交文件:

1.申請書(親自書寫,字跡請端正)

2.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3.110-2成績單

4. 低收入戶證明(非清寒證明)

5.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或其他家境困難請檢附導師證明

6.如有身心障礙(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7.未領取其他機關獎學金(請至註冊組申請)

8.存摺影本

申請資格:

一、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成績

(一)大專以上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四、五年級以大專院校計。(本組含二專、三專及五年制專科四年級以上學生;惟不包括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及1年級新生)。

(二)高中(職)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三、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博士: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二)碩士:十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三)大專:三十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四)高中(職):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五)國中:一百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六)原住民: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申請表

導師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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