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110學年度第2學期「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請於111年3月18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候
★申請資格:詳閱附件須知
★繳交文件:
(一)申請書(「學制」欄請務必勾選清楚,若為高中職學制,請務必附上班排名;「分數」欄若為等級制,請務必換算小數點後二位之分數)
(二)前學期成績單
(三)戶口名簿影印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
(四)家境清寒者檢附里長證明書
※請依繳交文件順序排列,並於左上角以迴紋針裝訂
申請書
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