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學校收件至111年3月7日止~
校內收件至111年3月7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條件
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之居民,其子女無論就學本市或外縣市之公私立中 等以上學校(不包括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 及在職專班),家境確係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受其他公費或獎助金補助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獎助。
☆高中、高職組及大專組(不含研究所):
(一)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操行成績(德育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或未有曠課或記過之紀錄。
★獎學金額每學期每名暫定如下
一、高中、高職組:新臺幣三千元。
二、大專組(不含研究所):新臺幣五千元。
★申請期限:本校收件至111年3月7日止
★學生申請時應檢齊下列各項證件
一、申請書一份(如附表),並由學校核章。
二、原肄業學校前學期成績證明書。
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書。
四、家長同意書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