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110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請詳閱附件,並檢附相關申請文件,於111年3月22日前提出申請~
請於111年3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苗栗縣110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請詳閱附件,並檢附相關申請文件,於111年3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繳交及缺件概不受理(表件請單面列印)
▲申請日期:本校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3月22日止。
▲申請條件:
(一)書面證明。(申請書請學生注意須先請學生當事人、家長、導師及院長簽章後再送至課指組申請,導師證明書易須請導師先行簽章)
(二)獎學金申請書。
(三)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
(四)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表請注意須先由學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導師及院長核章後再送至課指組辦理)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