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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請於111年3月10日前提出申請~

請於111年3月10日前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案

▲申請條件:

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

檢附相關申請表件證明者。

▲申請表件:

(一)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列式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四)南投縣縣國民中學學生全學期成績等第均在八十五分以上,原住民籍學生在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五)申請書

(六)成績單(110學年度第1學期)

(七)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年內】

(八)學生證影印本

(九)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申請日期:本校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3月10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獎助金額:

(一)博士: 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二)碩士:十五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三)大專:三十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四)高中(職):四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申請獎學金學生超過規定名額時,以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為優先,其餘則依據各學校申請學生之學業成績高低核定

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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