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清寒、優秀原住民族獎學金
桃園市清寒、優秀原住民族獎學金
截止日期:2018/9/19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清寒獎助金優秀獎學金
獎助項目如下:
(一)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二)生活津貼。
申請人資格如下: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長修業年限及研究所學生。
(二) 生活津貼: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應屆學生,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本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百分之八十者。
所稱清寒之定義及範圍如下:
(一)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單親家庭負教養責任之一方無力撫育者
(三)父母一方亡故,而監護人無力教養者。
(四)家庭有重大或緊急變故致生活困難者。
(五)經申請人之就讀校方人員訪視後認定確實家庭生活困難。
所稱家庭總收入,依社會救助法第五條之一及第五條之三規定計算 之;所稱全家人口,其範圍如下:
(一) 申請人。
(二) 一等親等之直系血親。
(三) 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或兄弟姊妹。
(四) 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獎助基準及金額如下:
(一) 清寒獎助金:申請人前一學期成績總平均在七十分以上。
1、 公私立大專院校組:每學期補助新臺幣一萬元。
2、 公私立高中職組:每學期補助新臺幣六千元。
(二) 優秀獎學金:
1、 公私立大專院校組: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每學期補助新臺幣一萬元。
2、公私立高職組: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每學期補助新臺幣六千元。
(三) 生活津貼:每人每學期補助新臺幣四千元。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於受理期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1、 申請書。
2、 在學證明。
3、 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或監護人郵局帳戶影本。
4、 前ㄧ學期總平均百分制成績單正本或影本(影本須加註與正本相符)。
5、 領據。
6、 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未達中低或低收入戶者,須由導師填寫家庭狀況訪視表並簽章證明。
7、 切結書。
8、戶籍資料。
(二) 生活津貼:
1、 申請表。
2、 戶口名簿。
3、 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
4、 最近 一 年度 全 戶綜 合所 得 稅清 單 。
5、 金融 帳 戶影 本 。
申請人如有休學、退學、戶籍遷出或喪失補助資格者,應主動告知桃園市府,並繳還補助款。
申請人如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之同性質補助者不得申請。
申請補助所應檢具文件不完備者,桃園市府應通知申請人或其就讀學校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
凡本校日間部學生需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課外組申請。其餘各學制同學,請洽各學制獎學金承辦人
臺中科技大學民生校區學生請洽民生校區學務組。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