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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03學年度下學期清寒獎學金

   截止日期:2015/10/2

一、實施單位:本獎學金由「財團法人勤勞社會褔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頒佈發放。

二、申請對象:

大專院校一、二年級之日間部學生(不含二技、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在職專班及進修部學生),詳細條列如下: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含科技大學)一、二年級學生。

(二)四年制技術學院一、二年級學生。

(三)二年制專科學校一、二年級學生。

(四)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生。

三、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二)各項成績標準如下:

                        

學業(智育)  

102學年度下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操行(德育)

102學年度下學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

體育

102學年度下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

*無德育成績者,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
*若無體育成績(非必修或選修課程)則無須提供。

(三)其他條件要求: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2.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不包含政府單位)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3.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四、獎助標準:每人每學期20,000元整,於每學期結束後重新審定。

五、申請方式:

(一)每校推薦人數以3名為限,需經本基金會審核合格後依排名發放(最終發放名額依本會核定為準)。

(二)本獎學金一律由學校統一申請,不接受學生個人申請。

六、檢附證明文件:

(一)學校之申請保薦書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當年度註冊戳章)或在學證明。

(三)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四)103學年度下學期之學期成績證明書(影本需加蓋學校公章)。

(五)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證明書自行上網列印

(六)經主管機關核發於獎學金申請年度內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且申請人必須為該戶內成員。

(七)最近三個月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或包含詳細紀事之戶口名簿)。

(八)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申請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請提供)。

(九)獎學金發放:獎學金一律由學校代為發放,各校於收到基金會獲獎資料後,協助將學生獎狀、郵政匯票轉交獲獎學生,並請學生於收據上領款人欄簽名與填寫身份證
    字號、地址後,統一寄回本基金會。

(十)勤勞清寒獎學金相關訊息請至facebook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diligencefoundation)點閱。

申請方式--- 

凡本校日間部學生需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課外組申請。其餘各學制同學,請洽各學制獎學金承辦人

注意事項:臺中科技大學民生校區學生請洽民生校區學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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