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訂「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執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費用支給原則」經111年7月21日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臨時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自即日起實施,並公告於本組「法令規章」網頁。
計畫主持人須於預定聘僱起始日之前七個工作日至本校獎助生暨專(兼)任助理申請系統提出聘僱申請,經核准後始得進用並支給兼任助理費用。
學生兼任助理每月最低支給新臺幣六千元,各級兼任助理每人每月費用支給上限依「兼任助理費用支給標準表」辦理。
函-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中科大學權字第111001395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