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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11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奬助學金,自即日請申請至111年3月2日止,請檢附相關文件,依限提出申請。

桃園市111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奬助學金,自即日請申請至111年3月2日止,請檢附相關文件,依限提出。

請詳閱文件、附上申請表及文件後,依限提出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桃園市為鼓勵本市低收入戶子女順利完成學業,增進謀生技能,期能步入小康社會。

★申請資格:

  1. 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110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11年3月31日)
  2. 110學年第一學期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銷過及功過相抵者均不符合申請資格)。
  3. 未具有公費生資格。

★申請類別及金額:本局得視預算及申請人數多寡,酌予調整各類組獎、助學金之名額。

  1. 大專院校組(五專前3年比照高中職組,後2年比照大專院校組):
  1. 獎學金:
  1. 金額:新臺幣8,000元。
  2. 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0分以上。

2.助學金:

  1. 金額:新臺幣6,000元。
  2. 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1. 高中職組(含進修學校):

1.獎學金:

(1)金額:新臺幣4,000元。

(2) 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

2.助學金:

(1)金額:新臺幣3,000元。

(2) 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0分以上。

★申請文件

1.低收入戶證明正本1份(有效日期超過111年3月31日)

2.110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1份

3.申請書(請注意申請書下方欄位請先給導師簽章),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住址請寫戶籍地址(含村鄰里)

 

申請表件下載處(請學生先行請家長及導師簽章,並檢附相關文件)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課外活動指導組

民生校區日間部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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