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英哲校友急難救助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即日申請~)
一、本校依據校友洪英哲捐贈款指定用途,為救助學生因家庭變故致生活與經濟陷入困難,且影響繼續就學者,特訂定洪英哲校友急難救助獎助學金申請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補助對象:就讀於本校之在學學生(含日間部、進修部、空中進修學院)。
三、補助條件:
(一)可證明其為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二)因其他特殊因素致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四、補助名額及金額:
依據申請情況由課外活動指導組審查後,斟酌補助新臺幣五仟元至八仟元不等,以一戶一人申請為限,補助至本獎助學金用罄為止。
五、申請應附文件:
(一)申請書:請自行至本校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最新消息處列印申請。
(二)存摺封面帳號影本(本人或本人死亡則提供法定代理人,核准後匯款用)。
(三)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全戶)。
(四)在學證明文件。
(五)請依據本要點第三點所申請項目,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家庭突遭變故者,經導師確認,並出具相關證明。
2.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者,由勞工處開立之非自願性失業證明。
3.其他證明文件:如低收、中低、清寒、殘障手冊、診斷證明等相關文件。
六、本助學金如經發現有偽造或不實申請者,將追繳溢領之助學費用。
七、申請時間:符合本要點第二點之規定者,應於事發6個月內,由本人(或導師協助)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導師、系所主任簽核後,送交課外活動指導組審查。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