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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證件:
1.申請人若為立案之地方宗親會會員子女,申請書需蓋印證明。
2.申請書乙份,並經院校教(學)務處蓋印證明。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並蓋有102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戳。(無註冊紀錄者應加蓋註冊組學籍章戳)
4.註冊繳費證明影本(學生證無102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紀錄)。
5.101學年度第一及第二學期成績證明乙份。
6.身分證正、反影本。
下列狀況之ㄧ者,均不予受理:
1.申請書無教(學)務處認證章者。
2.就讀師範大學校院及軍事、警察大學院校之公費生。
3.就讀各研究所生、大學校院進修生、夜間部生、在職進修生以及類似學制(含專科)之學生。
4.在學生依就讀大學院校所定學制結業後,繼續註冊留校補修學分者。
5.在學生無大學成績單及大學以畢業者。
6.就讀各大學院校學生有從事各種行業,領有固定薪資所得者。
符合申請資格人數若超過限額時:
1.以本宗祠會員及祭祀委員直係子孫身分者列為第一優先。
2.有立案之各地方宗親會會員子女身分者列為第二優先。
3.ㄧ般宗親子女者,一學業成績分數高低排序核定。
符合資格之獎學金種類:
1.本宗祠會員及祭祀委員直系子孫,頒予獎學金壹萬伍千元及獎狀乙紙。
2.有立案之各地方宗親會會員子女,頒予獎學金柒千元及獎狀乙紙。
3.不屬上述兩類之ㄧ般宗親子女,頒予獎學金伍千元及獎狀乙紙。
4.本宗祠會員及祭祀會員直系子孫,當屆如有取得博(碩)士文憑者,可提出申請且經董監事聯會議審核通過者,特頒與碩士獎勵金新臺幣二萬元及獎狀乙紙,博士獎勵金新臺幣五萬元及獎狀乙紙。
截止日期:102年3月4日止(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11080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656巷26號 財團法人台北市台灣許姓宗祠收。
大會日期:3月22日(攜帶就讀中之學生證及印章親自出席,因故不克親自出席者,得委由其直系親屬代領)
審查合格者以限時函件通知當事人,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財團法人臺北市台灣許姓宗祠
電話:(02)2727-2955 、2727-0955
傳真:(02)2727-2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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