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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台中市家庭教育中心推廣活動志工召募服務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2月23日台教社(二)字第1100024173號函辦
 
二、為鼓勵社會大眾投入家庭教育志願服工作,協助台中市推展各項家庭教育工作,打造幸福宜居城市,特辦理家庭教育推廣志工召募。
 
三、歡迎有意願者自即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星期二)止,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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