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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辦理108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1.受理申請日期:109年2月17日起至109年3月20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申請方式:申請資料郵寄至勞動部就學補助受理小組(10444台北市中山區南京西路1-1號11樓)
3.申請書可逕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數個分屬就業中心(就服臺)、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或經由勞動部網站(https://www.mol.gov.tw)下載。
4.補助對象、申請資格條件、申請限制、補助標準等其他規定,請至勞動部網站參閱「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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