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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就學補助暨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就學補助暨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101.11.01奉校長核定

一、

本辦法依據教育部台(87)技(2)字第87067583號函、88.04.28教育部函頒彈性調整學雜費方案及台高(四)字第096119262號函辦理。

二、

本獎助學金之金額依前開函示「學雜費收入總額提撥3~5%經費辦理學生就學補助」規定,每學年度由學雜費收入提撥經費內支應。

三、

本獎助學金分為「生活教育學習獎助學金」、「成績優秀獎學金」、「失業、清寒助學金」、「急難救助金」、「體育資優清寒助學金」、
「社團績優及自治性團體獎助學金」、「研究生助學金」、「生活獎助金」。

四、獎助學金辦理型態及相關辦法如下表:

種類

必備條件

符合條件
(
下列之一條件者)

申請文件

金額

名額

備註

生活教育學習助學金

依本校生活教育學習助學金實施要點遴選

 

1. 無不良嗜好、工作認真,態度良好,家境清寒
2.
身體健康,任勞任怨
3、弱勢學生或父母失業或其他家境困難同學優先遴用

由遴選單位自行負責審查訂定

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最低時薪規定

按實際需求

學習生之服務態度、工作表現列入考核,由遴用單位決定去留

成績優秀獎學金

每班學行成績優良前三名

每班學行成績優良前三名同學

由註冊組造冊發給

第一名:7000元

第二名:5000元

第三名:3000元

按實際核給。

依97年12月2日97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總第32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學生學行優異獎勵要點」辦理

失業、清寒助學金

本校師長提出且科系主任證明

由導師認定家境困難或失業家庭極需幫助者

1、申請書。

2、本校導師、科系主任之證明

空中學院、附設高商、進修學院、進修部每學期各50000元
每學期每名5000元

空中學院10名

附設高商10名

進修學院10名

進修部10名

日間部每班各2名

接受補助同學須配合環保(勞作教育)服務工作

急難救助金

符合本校急難救助金辦法

學生就學本學期中,學生本人、父母發生重大疾病、傷亡或家庭遭變故、致生活陷入困境影響就學者

1、申請書

2、由本校導師 提出申請,科系主任證明

3、其他相關文件(如醫院證明、鄰里長證明)

按急難救助金辦法給付

按實際需求

奉教育部96.8.3台高(四)字第096119262號函辦理。
接受補助同學須配合環保(勞作教育)服務工作。

體育績優獎助金

符合本校體育績優獎助金申請辦法

本校運動代表隊員符合體育績優獎助金申請辦法者

1、申請書。

2、前一學期成績單或運動比賽成績證明

每學期10萬元

一般生及保送生名額、金額按辦法給付

按實際核給

 

社團績優及自治性團體獎助學金

學生社團及自治性團體,參加前一學年之社團評鑑成績80分以上之社團

獎助學金滙入社團帳戶,作為社團營運之用

1、申請書

2、評鑑成績證明(課指組)

每學年192000元

每名8000元

1、社團每學年20名

2、自治性團體每學年4名

獎助學金滙入社團帳戶,作為社團營運之用

研究生助學金

一般身分研究生

符合研究生助學金實施辦法者

1、申請書具結

2、指導教授或所系主任簽證

按研究生助學金實施辦法給付

按實際名額

 

生活獎助金

低收入及弱勢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符合生活獎助金要點者

1、申請書

2、低收或弱勢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每人每學期最多6000元

每小時100元

按實際名額

依教育部96.8.3台高(四)字第0960119262號函辦理

五、本要點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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