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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1.本案限由本校專任教師提出補助具特殊專長之弱勢學生,並請於3月15日前備妥書面資料(含電子檔)送生輔組辦理,資料不齊及逾期者不予受理。
2.特殊專長比賽各類比賽項目如有2團隊以上提出申請時,以先送生輔組者為優先;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
3.申請資料下載網址:http://www.thvs.mlc.edu.tw/school/501/edupla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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