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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學生菁英獎遴選相關事宜

遴選事宜說明:
一、依據本校學生菁英獎設置要點辦理,如附件1(含推薦表及個資同意書)。
 
二、學生繳件時間由各學院自行訂定,請各所系科學生將推薦表、個資同意書及
佐證資料送至所屬教學單位,參加第1階段學院遴選。
 
三、請各學院於108年4月15日(星期一)前,依各學制學院可推薦名額
,將所推薦學生資料紙本及學院推薦表(如附件2,每位學生資料以1頁為限)
紙本與電子檔,依部別傳送至承辦單位:
(一)日間部生活輔導組(昌明樓4117室),承辦人:羅鳳梧(分機:5207),
student51@nutc.edu.tw。 
(二)進修部學務組(中正大樓2樓),承辦人:陳芝婷(分機:5739),
jennis1109@nut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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