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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屏東縣團委會公益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屏東縣救國團公益基金會獎學金」

截止日期:2021/9/15

一、獎助名額:

大學校院:12名,每名3萬元。

二、申請資格:

(一) 凡戶籍設籍在屏東縣一年以上之大學校院(含五專四、五年級)在學學生且家境清寒(低收入戶証明) ,或經學校師長証明經濟弱勢者足以推薦。(不含公費生、在職專班、推廣教育、特教生)。

(二) 申請學生其前學年度學業成績須80分(或甲等)以上者(等第請附上換算百

分制表參考),且未受記過處分者(至生輔組申請證明);如學業成績雖未達80分(需75分以上)但清寒者且經師長極力推薦,如確屬優秀表現者又符合上述申請資格(一)點者,亦可推薦。

(三) 未同時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者。(至註冊組索取表格並核章)

三、申請手續:凡符合資格之學生檢具申請書、前學年成績單、未受記過證明(至生輔組申請證明)、清寒證明(低收入戶或師長証明)及自傳(限1,000字以內),向就讀學校申請(個人申請概不受理)。

四、頒獎方式:

 (一)預計於110年10月24日假東港東隆堂婚宴會館於救國團團慶中公開頒發,敬請申請人預留當日時間。

  (二)受獎人務必親自出席領獎(未出席者則不補發獎金)。

(三)如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頒發事宜,則另以電話或書面通知領取方式

五、申請方式---

凡本校日間部學生需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課外組申請。其餘各學制同學,請洽各學制獎學金承辦人。

注意事項:臺中科技大學民生校區學生請洽民生校區學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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