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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徵詢「10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指定曲草案」之修正意見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6年5月10日藝演字第1060001456號函辦理。 
  二、 旨揭曲目係經命題委員出題及經亂數選定者,為臻周延及完備,預告期間歡迎各界提供修正意見,惟除上開曲目有明顯不宜、無法購得或其他窒礙難行情形外,將以不換曲、不增曲為原則。 
  三、 另,定案版本之指定曲,106年7月將併同「106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公告週知。 
  四、 檢附106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草案個人項目及團體項目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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