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清寒助學金
申請截止日期:109/05/08
財團法人台北市雨揚慈善基金會-弱勢學子獎助學金
- 申請資格:
需符合下列條件:
- 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學生。
- 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
- 大學(大專)、每學年度學期成績在80分以上者,操行成績達80分(或列為甲等)者,以上一個學期之成績為主;高中(職)每學年度學期成績在75分以上者,操行成績達80分(或列為甲等)者,以上一個學期之成績為主。
- 本助學金大學(大專)、高中(職),各學期,每人限領取乙次,並未獲得其他社福單位獎助學金贊助者。
- 助學金金額:
- 大學(大專)學生:每學期每所學校贊助額度為新台幣參萬元整,經審核通過後,每名發放新臺幣壹萬元整。
- 高中(職)學生:每學期每所學校贊助額度為新台幣參萬元整,經審核通過後,每名發放新臺幣陸仟元整。
- 本助學金為學校推薦申請。
- 請於109年5月8日前,備妥申請(證明)文件,並依下列順序裝訂。
- 申請方式:
- 申請表(附件1)
- 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反面影本。
- 在學證明正本。
- 當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印本。
- 「500字內家境概述」欄位,以供審查人員審核參考(附件3) 。
- (中)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1份,或校方提供清寒證明。
- 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附件4) 。
- 學生名冊/匯款資料表。
- 前述資料未備齊者本會將取消其申請資格。
- 審查由雨揚慈善基金會評審小組進行審查,以學校推薦申請優先。
- 錄取名額,得視年度預算及核定人數,由該會機動調整。
- 未獲頒本助學金者,不予以退件。
- 頒發方式:
- 通過助學金之申請學生,該會將在彙整相關資訊後,發函通知各學校通過之名單,並將助學金以匯款方式匯至各學校帳戶。
- 請獲贊學生簽名於獲獎名單清冊及該會-「未領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證明書」。
凡本校日間部學生需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課外組申請。其餘各學制同學,請洽各學制獎學金承辦人
注意事項:臺中科技大學民生校區學生請洽民生校區學務組。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