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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1.本申請案相關事宜請參閱網站公告,網址:http://www.thvs.mlc.edu.tw/
2.本案限由本校專任教師提出補助具特殊專長之弱勢學生,並請於3月20日前備妥書面資料(含電子檔)送課指組彙辦,資料不齊及逾期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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