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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截止日期:2016/9/30

一、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並設籍新北市滿六個月以上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獎助學金。
(三)當學期(104學年度第2學期)無記過以上處分。
二、申請標準: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104學年度第2學期有記過以上處分者及一年級新生不得申請。
1.      就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專1~3年級):學業或智育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發給新台幣8000元整。
2.      就讀國內外研究所: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以上,碩士班發給15,000元,博士班發給20,000元;具低收入戶證明者,學習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亦同。但公費留學、在職進修及第3年起之研究所學生不得申請。
(二)升學獎學金:就讀各類附設進修學校學生不得申請。
1.       通過各升學管道進入非新北市境內五專就讀者,入學當年度發給1,000元。
2.      考取大專院校者,考取當年度發給5,000。
三、申請文件:
(一)學業優秀獎學金:
1.      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附件):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      10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暨獎懲紀錄(或證明):請以螢光筆標示學業或智育平均成績,若為影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3.      區公所核發之法定低收入戶證明(如無此身分則免附)。
4.      戶口名簿影本。
5.      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升學獎學金:
1.      申請書暨領款收據:須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2.      學生證影本(蓋有105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
3.      戶口名簿影本。
4.      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帳戶非學生本人,請附親屬郵局帳戶封面影本和親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申請方式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金山區金山高中教務處收(地址:20843新北市金山區美田里文化二路2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105學年度第1學期高中以上原住民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申請資料不齊全、申請書暨領款收據缺漏填寫相關資料與簽章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時,本局不予受理亦不得補件,將不另行通知。
七、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相關申請資料均不辦理退件。
八、本獎學金得由個人提出,惟須由學校完成初審核章。
九、本案相關申請訊息業已公告於本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申請書暨領款收據之下載亦從該介面下載
 

若有疑問請洽本局中等教育科謝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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