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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105年人用流感A/H5N1疫苗自願接種計畫

 
 說 明:   
一、 鑑於目前我國鄰近國家人類感染H5N1流感疫情仍持續發生,為保      護可能接觸到H5N1流感病毒之人員,以及第一線醫事/防檢疫人      員及禽畜相關業者等,該署爰延續辦理旨揭計畫。
二、 有關本計畫執行重點事項摘述如下(「105年人用流感A/H5N1疫苗      
自願接種計畫」及「計畫問與答」詳如附件2、附件3):

  (一)實施期間:本年3月14日至8月31日止(已接種第一劑,未於本年       8月31日前完成第二劑者,可於本年9月30日前完成接種)。

  (二)接種對象:18歲以上之「高病原性禽流感H5N1病毒操作人員、       醫事防疫人員、禽畜相關業者、海岸巡、機場、港口安檢及關       務人員,或預定前往H5N1禽流感發生國家之民眾」,有自願接       種意願,且過去未完成接種2劑人用流感A/H5N1疫苗者。

  (三)接種地點:衛生福利部醫院、該署旅遊醫學合約醫院,以及衛       生局指定之縣/市立醫院及衛生所。

  (四)疫苗種類:單劑型不活化疫苗,含佐劑。
  (五)接種劑次:首次接種者須接種2劑,2劑間隔為21日以上;過去       
曾接種過1劑者,可補接種1劑;接種史不明者,視為未接種,       可接種2劑。

  (六)費用:疫苗經費由該署支應,其餘費用依各縣市所定之收費標       準收取,惟配合公共衛生措施,得因地制宜調整訂定。

三、檢附「105年人用流感A/H5N1疫苗自願接種計畫各部會協助通知/     溝通之對象一覽表」(如附件4),請轉知相關人員接種訊息並鼓勵     其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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