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5年度推行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實施計畫
1.申請資格:
(一)設籍6個月以上(104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05年3月31日)
(二)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不含功過相抵)。
(三)未享有公費待遇。
2.計畫及相關表件公告於桃園市竹圍國中網站http://www.cwjh.tyc.edu.tw/。
3.請符合資格之同學於105年3月8日前備妥文件送至課指組提出申請。
(一)設籍6個月以上(104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由學校審核認定之)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05年3月31日)
(二)在校期間無記小過(含)以上紀錄者(不含功過相抵)。
(三)未享有公費待遇。
2.計畫及相關表件公告於桃園市竹圍國中網站http://www.cwjh.tyc.edu.tw/。
3.請符合資格之同學於105年3月8日前備妥文件送至課指組提出申請。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