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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辦理原住民族文化及樂舞文化人員第三階段專業課程研習

一、 本研習分為「文化田野調查與實作研習」及「舞台技術及台前服務研習」2個班別,總時數各分別為30小時,學員請假時數不超過6,小時(含)者,本局將頒發結訓證書以資證明,並載明修課系列及時數等。

二、 研習時間:104年11月30日起。

三、 研習地點:     (一)「文化田野調查與實作研習」:假國立屏東大學森林校區    敬業樓408教室。(校址:900屏東市民生路4-18號;電話:(08)766-3800(分機11100~11106)

四、 本研習課程費用全程免費,並提供遠到者免費住宿。

五、 依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凡報名參加之公務人員且完成訓練課程者,核予研習時數。

六、 報名詳細資訊,請逕上本局網站(http://tacp.gov.tw)或逕洽本局展示表演組(08-7991219分機2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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