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嘉義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截止日期: 2021/10/5
一、所稱清寒,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凡設籍嘉義縣之居民,現為國內公立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進修學士班、夜間部、補習學校、空中大學)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申請獎學金:(至註冊組索證明書)高職組及大專組:
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甲等)以上。
2、操行成績八十分(甲等)以上。
3、有體育成績者,其體育成績七十分(乙等)以上。
(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三、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名額、金額如下:
(一)高職組五十名,每名新臺幣一千六百元。
(二)大專組三十名,每名新臺幣二千五百元。
四、申請獎學金應繳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或加蓋學校證明章之成績單影本一份。
(三)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四)第一點各款證明文件。
五、申請獎學金學生凡已享有公費或已領有其他獎學金者,不予發給(至註冊組索表核章);申請人數超過規 定名額時,就其中家境較貧困、學業成績較優者按各校申請比例依次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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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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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本校日間部學生需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課外組申請。其餘各學制同學,請洽各學制獎學金承辦人。 |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