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4年度單親培力計畫
1.本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家長就讀大專校院及高中(職)之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子女之臨時托育費。
2.本計畫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04年2月24日至104年3月25日止,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謝小姐(電話:02-2321-2100轉132)。
3.檢附104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表件請於(http://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http://www.iwomenweb.org.tw/)下載。
2.本計畫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04年2月24日至104年3月25日止,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謝小姐(電話:02-2321-2100轉132)。
3.檢附104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表件請於(http://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http://www.iwomenweb.org.tw/)下載。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