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環品獎學金
截止日期:2014/12/25
目的:獎掖培植環境教育人才並鼓勵優秀青年投身環境品質提昇工作。
申請資格: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所、獨立學院或專科,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
、研究所、獨立學院或專科在學或畢業一年內,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二十四個
學分以上,其中應包含三個核心科目(環境教育、環境倫理、環境教育相關教材
教法)六個學分以上,或參加環境教育機構所舉辦三個核心科目合計三十小時以上
訓練時數者。
(二) 上(102)學年度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達80分以上,無不及格科目;兩學期操行成
績均為80分以上。
(三) 有志從事環境教育工作,品德兼優,無不良紀錄者。
(四) 本項獎學金以領取一次為限。
(五) 本項獎學金申請方式包含「學校推薦」和「個人申請」,學校推薦經校方審查後
請將資料函送本會;個人申請請附上第一點所提環教學分科目自我檢核表,連同
報名資料一併寄送本會。
獎助名額:每學年發放1次,名額3名,每名頒予新台幣1萬5千元整。
繳交證件:
(一) 環品獎學金申請書。
(二) 個人申請自我檢核表(學校推薦者免繳交)。
(三) 經學校核發之102學年度兩學期成績單正本,以及研修環境相關領域課程(含6學分
以上環教核心科目)之學期成績單正本。
(四) 學生證影本(非在學者請檢附102學年度畢業證書影本)。
(五) 以劇本、故事、教案或文章等形式,提交環境教育相關文件(文字在兩千字以內;
亦得以影片、圖檔等形式為之)。
(六) 指導教授或環教相關人士推薦函乙份。
(七) 其他相關有利文件(如申請人通過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文件影本、參與校內外環境
教育活動或會議相關證明、相關發表文章等)。
申請流程
(一) 學校推薦
申請人備妥相關文件後,可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依前述說明辦理審查,並依後
附格式填具各申請人之「審查意見表」(請學校務必加蓋審查單位章戳)。收件截止
日為103年12月25日
(二)個人申請
個人申請者自行備妥相關文件後,亦於103年12月31日前將資料寄送至本會,俾由
本會「環品獎學金評選小組」進行最後決定。
(三)得獎評定
1.本會核定受獎名單,將函知受獎人所屬學校以及本人。
2.得獎者得受邀成為本基金會環境教育講師,或影像或廣播之講者。
(四)主辦單位得視實際情況,保留最後修改或變更本活動權利。
| 凡本校日間部學生需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課外組申請。其餘各學制同學,請洽各學制獎學金承辦人 注意事項:臺中科技大學民生校區學生請洽民生校區學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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