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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寒假期間申辦學生宿舍住宿相關事項

一、 辦理104年寒假期間學生宿舍住宿申請作業。 
 二、 申請資格:103學年度第1學期住宿生且無不良紀錄者、本校社團、運動代表隊。 
 三、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星期三)止,逾時不再受理申請。(社團、代表隊、寒假住宿生申請單如附,請自行影印) 
 四、 住宿期間: 
    104年1月17日17:00至104年2月17日11:00止。春節期間2/17~2/23宿舍 全面封閉(不開放住宿)。 
 五、 住宿費用: 
    1.一般生收費均含宿網費200元及清潔費50元; 
    A.6人房(男/女)每人1,500元; 
    B.4人房(女生雅房)每人2,500元; 
    C.4人房(男生套房)每人3,750元; 
    申請核准後請至出納組繳費,收據逕送至宿舍二樓辦公室排定床位、依申請住宿日期進住。 
    2.境外生(僑生、陸生、外籍交換生)因返國機票日期因素,可以比照社團申請住宿日數計算,經核定繳費後不得變動或退費,4人房每人每日80元,6人房每人每日50元。 
    3.本校社團及運動代表隊4人房(女生)每人每日80元,6人房(男/女)每人每日50元;請遵守申請日期繳交申請單並附上住宿人員個人一吋大頭照至宿舍二樓辦公室(未依規定繳交者一律視同申請不合格;即不給予寒假住宿),依申請住宿日期進住。 
 六、 社團及球隊結束寒假住宿,辦理離宿前應由宿舍輪值幹部檢查公物及 環境整潔無虞方可離宿;若寒假住宿學員無法遵守,此社團/球隊將列為下次不得申請住宿名單,請『課外活動指導組』及『體育室』轉知社團/球隊指導老師確實指導學員務必遵守。 
 七、 社團及運動代表隊集訓之住宿申辦,請『課外活動指導組』、『體育室』協助公告並統一至宿舍二樓辦公室辦理申請相關事宜。 
 八、 寒假住宿生輔導管理,依據學生宿舍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九、 寒假住宿生講習預定於104年1月7日中午12:00於女生宿舍一樓召開,全體寒假住宿生務必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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