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5-1澎湖縣清寒獎學金,即日起申請至115年10月2止,請把握時間申請

✨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3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申請資格

凡設籍澎湖縣並居住六個月以上(戶籍為準)之清寒優秀學生,肄業於公私立各級學校(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限在本縣肄業者)並符合下列各款標準及資格者得申請之:

1.大專、研究所及五專四、五年級成績:操行成績80分、學業成績80分。

2.家境確屬清寒者(以列入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本府專案核准澎湖縣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澎湖縣困苦失依兒少生活扶助及澎湖縣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有案者優先)。

✨不得申請

1.一年級上學期新生不得提出申請。

2.享有公費、補校、進修部、進修推廣部、空中大學、夜間部及未經政府核准立案學校之學生不得提出申請。

3.五專四年級上學期比照大專一年級新生不得提出申請。

4.就讀它縣市五專一、二、三年級者,比照高職組需於澎湖縣肄業,故不得提出申請。

 

✨獎學金金額

研究所學生:每學期新臺幣八千元。

大專院校學生:每學期新臺幣四千元。

 

✨必備文件

  1. 申請書
  2. 114-2學期成績單
  3. 3個月內戶籍謄本(不可省略記事)
  4. 清寒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專案核准澎湖縣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澎湖縣困苦失依兒少生活扶助及澎湖縣弱勢兒少緊急生活扶助有案者)

 

🐻文件下載

➡️➡️申請書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