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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大專院校學生獎學金,即日起申請至115年10月8日止,請把握時間申請

✨學校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送至活動中心3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獎勵種類及對象:

凡就讀教育部立案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專科部(四、五年級)、大學部(一、二、三、四年級)、研究所(碩、博士班)等在學生(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進修部、在職進修生、推廣教育學分班及夜間部學生與軍職帶職進修生),並具有下列身分者。

(一) 軍榮眷子女獎學金:

  1. 研究生:家長為現役志願役軍人或具榮民身份之子女(含榮遺眷子女)。
  2. 大學生及專科生: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或階級上校(含)以上支領退休俸者,且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或階級上校(含)以上支領退休俸者,且未任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
  3. 依本校分配名額擇各組學業成績高者報送,研究生1名、大學生1名、專科生1名。

(二) 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三) 低收入戶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卡(名冊)證明之學生。

 

✨獎助金額

  (一) 研究生:每名獎狀乙幀、獎學金新台幣15,000元。
(二) 大學生:每名獎狀乙幀、獎學金新台幣10,000元。
(三) 專科生:每名獎狀乙幀、獎學金新台幣8,000元。

 

✨繳交文件:

(一) 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1. 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
  2. 114學年度上、下學期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研究生則免。

(二)115-1在學證明正本

(三)學生本人身分證正反面(請用A4紙列印)

(四)各類身分別證明文件

1.軍榮眷子女:檢附學生家長「軍人身份證」、「榮民證」或「榮民遺眷證明」影本及學生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影本;現任職公務機關(構)之榮民除檢附「榮民證」影本外,另請檢附單位開立未支領子女教育補助費之證明。(請註明和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2.身心障礙學生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請註明和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3.低收入戶學生檢附115年度低收入戶證明。(請註明和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五)114年度上、下學期獎懲證明表(生輔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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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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