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申請)115學年度第一學期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清寒獎助學金(自行申請:115年9月1日至115年9月20日)
申請資格:
一、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不含五 專、研究所、夜間部、推廣教育部、進修部及空 中大學),未享有公費待遇,亦未獲其他機構獎 學金超過兩萬元(含兩萬元),且確具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事實者。
二、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七十 五分以上,且未曾有因故意行為,遭記警告以上 懲處記錄者。
申請文件:
下列文件以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為憑, 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一、本會申請表正本乙份。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影本須蓋有學校章戳 ,若成績為優、甲等者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
三、清寒證明文件乙份;若因家庭突遭變故而申請本 獎助學金,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或由村里長出具 記載變故事實之證明文書。
四、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須蓋當學期註冊戳章)。
五、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印於同一頁)。
申請文件一律掛號郵寄(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五段188號十樓), 逾公告收件截止日期恕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附件:函+申請書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