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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嘉義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即日起申請至115年9月30日止,請把握時間申請

✨學校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3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申請資格:

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在學學生,家境確係清寒且符合下列規定者,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二、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必備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前學期成績證明(80分以上)(可至資訊樓一樓投幣機列印)

三、獎懲紀錄表(請至生輔組申請)

四、3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五、政府核准開立之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書(效期需涵蓋到今年底)

 

✨請注意

依據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治條例第 六 條 「凡申請獎學金學生已受領其他公部門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本府得撤銷或廢止其資格;其已受領之獎學金應予追繳。」

 


✨文件下載

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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