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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學年度新生校歌比賽 <115年09月01日(二)起開放報名>

壹、活動相關日期及場地

    • 一、報名期間:115年09月01日(二)~115年09月24日(四) <填寫報名表單>
    • 二、分組順序抽籤:115年10月14日(三) <學生活動中心一樓音樂廳>
    • 三、行前說明會:115年10月20日(二) <學生活動中心一樓音樂廳>
    • 四、比賽日期:

1.115年10月21日(三)【商學院、中護健康學院】

2.115年10月22日(四)【設計學院、語文學院、智慧產業學院、資訊與流通學院】

    • 五、比賽場地:三民校區體育館

貳、比賽規則

  • 一、參加單位及梯次:

1.第一梯次:商學院、中護健康學院。

2.第二梯次:設計學院、語文學院、智慧產業學院、資訊與流通學院。

3.兩梯次競賽分別於班週會時間舉行,比賽結束隨即公布成績進行頒獎。

  • 二、參加對象及人數限制:

1.本校115學年度日間部五專、四技、二技新生班級強制參加。

2.每班報名參加人數至少須達班級總人數之85%。

3.比賽當日人數未達規定,扣總分1.5分。

4.本案屬全校重大集會,無故未到者,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辦理;如不克參加者應檢附證明文件填具新生校歌比賽專用請假單,完成請假程序。

  • 三、報名期限及聯絡方式:

1.各班新生校歌比賽負責人應於115年09月24日(四)前完成報名表單填寫。

2.各班完成報名後須加入新生校歌比賽群組,所有比賽相關訊息皆公告於群組中,請務必留意群組公告訊息。

  • 四、比賽內容:

1.指定曲:校歌+應援曲

2.自選曲:各班自行決定(合唱、舞蹈演出皆可)

  • 五、評分標準:

1.團體精神:40%

2.音樂表現:25%

3.創意表現:15%

4.才藝表現:10%

5.指揮&時間控制:10%

  • 六、時間限制:

1.每班上限6分鐘,進場開始計時,表演結束停止計時。

2.超時每30秒扣總分0.5分。

  • 七、進退場動線待行前說明會時公布。
  • 八、獎項:

1.兩梯次個別計算成績產生名次頒獎。

2.最佳指導獎由第一名班級報名時所填報指導學長姐支領(最多2位)。

3.前三名班級頒發獎盃及禮券;優勝班級(3班)頒發錦旗及禮券。

編號

獎項

禮券金額

1

第一名

$8,000

2

第二名

$6,000

3

第三名

$3,000

4

優勝

$1,000

5

最佳指導獎

$2,000

  • 九、曲目變更:

各班完成報名後,如欲變更曲目,應於行前會前向主辦單位辦理變更。

  • 十、比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以主辦單位書面送指導單位備查公告為準。

參、練習地點與時間規範

  • 一、練習地點:本校操場或其他校內場地,不得離開校園亦不得占用上課中場地,若要至校外練習,應依本校校外活動申請流程辦理,且完成全班旅平險投保事宜始得核准。
  • 二、平日練習時間:放學至晚間7點,每日不得連續超過3小時。
  • 三、週末練習時間:由各班輔導學長姐、新生班級及新生班導師自行協調,唯不得連續超過3小時,單日練習以4小時為限。
  • 四、各班為爭取優勝,可於比賽中加入樂器伴奏等加分項才藝表演,唯為求公平,練習與比賽時所使用樂器,應由各班同學自備,主辦單位及教學單位不予提供,敬請見諒。
  • 五、練習時播放音樂及樂器演奏均應注意音量,請勿影響其他班級上課或考試。
  • 六、本案執行期間任何與班級練習時間有關事項,應由導師及全班同學達成共識後決議。

肆、其他資訊補充

一、評分標準之加分項說明:

1.自行樂器伴奏(加10分):

「才藝表現」由5分起向上加分(滿分10分);
「音樂表現」由5分起向上加分(滿分25分)。

2.音檔伴奏(加5分):「音樂表現」由5分起向上加分(滿分25分)。

3.人聲導唱:由伴唱帶導唱不另加分。

二、自選曲之說明:

1.未表演自選曲則無「創意表現」的15分。

2.自選曲表演形式、長度皆無限制,不需要表演從頭到尾完整的一首,請控制時間在上限6分鐘之內(6分鐘係自進場開始計時,表演結束停止計時)。

指導單位:學務處 課外活動指導組

主辦單位:畢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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