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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申請)永齡銘日希望獎助學金(申請期間:115年9月1日起 至 115年11月30日下午5時止)

一、目的

  • 凡具備永齡希望小學就學經歷,並持續就讀大專院校以上者,經審核符合本辦法各項資格條件,即具備「希望獎」獲獎資格。

  • 凡具備永齡希望小學就學經歷,經評選展現卓越者,本會得另行頒授「銘日獎」。
  • 凡具備永齡希望小學就學經歷,目前就讀碩博士班之校友,特設立「永耀獎」以資表揚與支持。

二、名額

    • 預計錄取名額共 1,000名。惟本會得視實際申請件數及申請人表現情形,保留從缺、不足額錄取、增額錄取及增設獎項等權利。

三、金額

    • 希望獎:如經審核獲獎者,每名獲選學生可獲核發獎助學金新臺幣10,000元整。
    • 銘日獎:如經評選獲獎者,每名獲選學生可獲核發獎助學金新臺幣50,000元整。
    • 永耀獎:目前就讀碩博士班之校友,經審核通過者,每名可獲核發新臺幣100,000 元整。

四、申請資格

  •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資格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就讀國內、外大專校院,包含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具正式學籍且仍於修業年限內。
    • 不符合以下身份資格者:五專前三年學生、延修生、空中大學學生、在職專班學生、學分班學生。
    • 曾就讀永齡希望小學,並具相關就學紀錄者。
    • 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之加總平均達 60 分(含)以上。

五、申請時間

    • 民國 115年9月1日起 至 115年11月30日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亦不予補件。

六、檢附文件

  • 申請人應備妥下列文件並一併提交,除第(七)項為非必要項目外,其餘各項皆屬必要文件,請務必齊備,以免影響審查資格。本會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於本獎助學金審查、核發及管理作業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申請人的姓名、學籍、成績、家庭狀況等申請所需資料。本資料僅用於獎助學金相關作業,不另作其他用途。詳見線上表單之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 申請人基本資料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在學證明
      • 請提供以下任一份有效之在學證明文件,作為申請資格依據:
      • 學校開立之正式在學證明(需蓋章或具電子簽章)
      • 蓋有當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證明
      • 大學一年級、碩士班一年級、博士班一年級新生,請提供前一學歷成績單(例如大一生提供高中成績,碩一生提供大學成績,博一生提供碩士成績)。
      • 在學學生:請提供114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正式成績單與操行成績證明。
      • 成績單須由學校教務單位核發或蓋章,以確保資料真實有效。
    •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
      • 請於紙本同意書上親筆簽名後,掃描或拍照清晰上傳,字跡須完整且可辨識。
    • 學習歷程分享(依申請身分二擇一填寫)
      • 【新申請者(首次申請本獎助學金者)】
        • 撰寫主題:我與永齡希望小學的回憶
        • 撰寫方向:請回溯過去您在永齡希望小學就讀的點滴時光,分享讓您最深刻的人、事、物,並描述這段經歷對您現在的學習或人生階段帶來了什麼長遠的影響?
      • 【舊申請者(曾獲得本獎助學金者)】
        • 撰寫主題:我的年度成長日記
        • 撰寫方向:請分享這一年間您在「學業表現」、「其他成果」或「個人目標」上有什麼新的突破與實踐?這份支持對您帶來了什麼具體的改變與幫助?
    • 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要項目)

      申請人可依個人學習歷程與經驗,自行提供有助於審查之補充資料。雖非必要項目,惟提供者將有助於審查委員更全面了解申請人背景與潛力,不提供者亦不影響基本審查資格。

      • 【新申請者(首次申請本獎助學金者)】
      • 建議檢附近4年內最能代表您個人特質、專長、社會服務或克服逆境之佐證資料,協助審查委員快速認識您的多元面貌。

      • 【希望獎得主(曾獲希望獎之申請者)】
      • 歡迎您今年再度申請與挑戰更高獎項!如果您今年希望爭取銘日獎或更高獎項,可重新提交新的申請檢附資料,但請同時附上「過去一年內」的新成果、新成績或學習反思,向評審委員展現您持續精進、追求卓越的韌性與突破。

      • 【銘日獎得主(曾獲銘日獎之申請者)】
      • 請以「過去一年內」的新進展、新成果或進階表現為主。本會已妥善保留完整原始資料可予以回溯,請勿重複提交與去年完全相同之舊檔案,以利審查委員看見您獲得獎助後的年度蛻變與成長軌跡。

      建議可檢附下列項目之一或數項:

      1. 競賽成果證明:如各類學科、技能競賽、專題發表、藝文或體育比賽之獲獎紀錄或參賽證明。
      2. 國際參與紀錄:如參與海外交流、國際論壇或其他跨國性活動之參與證明。
      3. 志工服務紀錄:包括校內外志工服務、公益參與、社區服務等之時數證明或相關單位出具之服務證明。
      4. 具名推薦文件:由具了解申請人表現之師長、指導教授、社工人員或長期互動之見證人出具,應說明彼此關係與具體觀察內容。
      5. 學習歷程資料:如社團參與、營隊紀錄、學習心得、作品集、成長反思等,有助說明學習軌跡與潛力之資料。

七、申請方式

  • 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限內,透過本會提供之線上申請表單完成所有申請資料之填報與上傳。

    線上表單申請注意事項:

    • 請確實填寫所有必填欄位,資料不全將影響申請資格。
    • 上傳文件請務必清晰可辨,建議以PDF 格式上傳。
    • 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須親筆簽名後掃描或拍照上傳,圖像需清楚、內容可辨識。
    • 若資料需補件或修正,本會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請務必保持聯絡資訊正確暢通。

八、甄選方式

    • 希望獎、永耀獎:經基本資料與文件審核,符合本辦法各項基本資格條件與身分者即具獲獎資格。
    • 銘日獎:針對提出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要項目)之申請人,將由本會邀請專業委員審核並保留最終決定權。

九、甄選結果公布

    • 預計於民國 115年12月公告獲獎名單,並以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得獎者。

十、聯絡方式

    • 服務電話:02-2711-0398
    •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00–18:00
    • 服務電郵: scholarship@yonglin.org
    • 官方 LINE:@yl_edu

相關附件:

永齡教育基金會函

永齡銘日希望獎助學金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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