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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線上申請)台灣電力與能源工程協會獎學金(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8月15日)

一、 台灣電力與能源工程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為培育電力與能源領域人才,並獎勵優秀學子能安心向學,特設置「台灣電力與能源工程協會獎學金」(以下簡稱「電力與能源工程獎學金」)。


二、本協會「電力與能源工程獎學金」應符合下列條件:

  1. 各大專院校各系所在學之大學部及研究所全職學生。
  2. 本協會學生會員或有志從事電力與能源相關研究者。

三、「電力與能源工程獎學金」之評選作業如下:

  1. 本協會於國際發展與獎勵委員會下設「協會獎項評選作業小組」,協助辦理評選作業。
  2. 「電力與能源工程獎學金」決選評選委員五至七人,由獎勵委員會推派委員組成,辦理評選作業。
  3. 申請者應檢附自傳乙份、導師或指導教授推薦信、歷年成績單乙份、及其他與電力能源工相關有助審查資料。
  4. 決選投票時,每位候選人得票率必須達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含),選出「電力與能源工程獎學金」獲選人至多三名,得從缺。
  5. 「電力與能源工程獎學金」獲獎人每人核發獎學金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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