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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移民署114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自115年2月23日起申請至115年3月13日止,請依校方網站說明內容送件,謝謝!

 

✨注意事項:

1.因各校可推薦之【優秀獎學金】、【清寒助學金】學生名額有限,本校有不同學制同時於系統填單,請同學備妥文件儘早送件,以免無法申請。

2.請欲申請【優秀獎學金】、【清寒助學金】的同學,注意以下辦理期程。

✨申請對象及簡要說明:

本項獎助區分:總統教育獎勵金、特殊才能獎勵金、優秀獎學金、清寒助學金、證照獎勵金等項目。限在學之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申請,申請優秀學生獎學金者,114-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85分以上(研究生80分以上);申請清寒助學金者,114-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70分以上(研究生70分以上)。

申請方式: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備妥申請相關證明資料至各承辦單位→由業務承辦人進行線上登錄及列印申請表→申請人攜回申請表請導師簽名→申請資料送各承辦單位 )

※基本應備資料 (其他依申請項目):

(1) 申請書含切結書及授權同意書(請先填寫範本,以利承辦單位key入系統)

(2)114-1學期正式成績單

(3) 114年2月23日以後申請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需有詳細記事,並載有申請人及父母姓名、父母結婚登記、原國籍等資料。

(4) 114年2月23日以後核定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無此資格者免附)

(5) 個人存摺封面影本

 

資料下載

詳細計畫辦法及申請書等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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