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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新社區公所勤學優秀暨特殊才藝獎學金收件至114年10月15日止,請把握時間送件

 

✨學校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3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對象:

(一)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區水質水量保護區域範圍內(含)以下之學生。

(二)本區水質水量保護區域範圍:

1.中和里、慶西里、東興里。

2.福興里:第一鄰、第二鄰、第三鄰、第四鄰、第五鄰、第六鄰、第七鄰、第八鄰、第九鄰、第十鄰、第十一鄰、第十九鄰。

3.協成里:第三鄰。

4.月湖里:第二鄰、第三鄰、第四鄰、第五鄰、第六鄰、第七鄰。

5.復盛里:第一鄰、第三鄰。

6.中正里:第一鄰、第二鄰、第四鄰、第五鄰、第六鄰。

(三)水質水量保護區域範圍之確認,得以「水庫集水區暨自來水  水質水量保護區查詢系統」查詢所顯示之範圍為依據。

✨申請標準:

本獎學金每學年度發給一次,各組除操行成績須達八十分以上,其標準如下:

(一)高級中等學校組:技術型高中(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之一、二、三年級)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七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或學群不及格者。

(二)特殊才藝組:就讀本市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具某項特殊才藝,個人獲得全市以上競賽得獎特優、優等、甲等者。

前項學業成績係採計前一學年成績,如採等第者,應換算為分數。

✨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如附件)。

(二)申請人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三)在學證明正本或畢業證書影本。

(四)前一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成績單並加蓋學校證明章。

(五)特殊才藝得獎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正本勘驗後歸還。

(六)其它證明文件。

(七)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

✨注意事項:受獎學生如申請資料與事實不符或已重複領取其它同性質之獎學金,經查證屬實者,應繳還其已具領之獎學金。

 

文件下載

➡️➡️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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