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4-1台北市廣東同鄉會(113)學年度粵籍大專學生獎助學金,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16日止提出申請,敬請把握時間~

 

✨學校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3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

教育部立案之大學部(不含空大)、碩士班及博士班之粵籍(含廣州市及海南特區、陸港澳地區及僑居地)學生,不含在職進修人員、公費生及交換學生。

就讀學位期限:

博士班4年、碩士班2年、大學部依其修業年限(延長年限不得申請)

✨申請資格

(一)獎學金

1.第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學業成績80分以上,操性80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

2.未享有任何公費。

(二)助學金

1.第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平均學業成績75分以上,操性70分以上,體育成績合格。

2.家境清寒且未享有任何公費。

✨申請必備文件

(一)申請書

(二)本地生檢附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

(三)本(114-1)學期在學證明正本(請至資訊樓一樓投幣機列印)

(四)第113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可至資訊樓一樓投幣機列印)*如體育成績是不同學期,請另外檢附可看出體育成績的成績單

(五)粵籍籍貫證明文件:

1.本地生:

(1)同鄉會會員:須提供會員證。

(2)非會員:提供申請生本人或其直系血親(父系)之①舊式手抄戶籍謄本、②舊式身分證、③畢業證書、④退戶令等有標明本籍或祖籍之官方證明文件影本。

2.僑生:提供申請生本人或其直系血親(父系)之粵籍證明文件影印本,或海外當地僑社團體出具之粵籍籍貫證明文件影本。

3.陸生:提供常住人口卡影印本。

(六)如是申請助學金者:檢附清寒證明書正本(請村里長出具)或低收入戶正本。

(七)申請學生本人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因應疫情所需)

(八)自傳300字1份並敘明籍貫(如廣東省00區/縣/市  人),如下連結。

➡️➡️🐻文件下載

申請書

粵籍自傳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