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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苗栗縣獎學金申請至114年9月19日止,請把握時間準時送件~

 

✨送件單位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3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請依學制送進修部夜間班及平假日班承辦人辦理

✨申請資格;本校只能申請大專院校組(含五專後二年,不含研究所、實習生、進修專校)

1.設籍苗栗縣六個月以上,現就讀臺灣地區公私立大專院校(不含空中大專院校、研究所、進修推廣部),家境清寒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均得提出申請。

2.學業成績即一般學科或學習領域成績,每學期總平均80分以上;或原住民及新住民學生在75分以上,且每科成績均在60分以上者。

3.體育成績即健康與體育成績在70分以上者(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或學生依免修體育成績者,得由學校出具證明,免附體育成績)。

4.清寒證明,指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並有書面證明

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出具書面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班導師認定出具書面證明者。

✨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書。

(二)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體育成績如不同學期請另外檢附歷年成績單)

(三)獎懲紀錄表

(四)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新式戶口名簿需申請現住人口詳細記事)或1個月內戶籍謄本。

(五)清寒證明: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若由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視同證件不符),家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及其他家境清寒者,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導師證明書。

✨文件下載

申請書(請先找家長或監護人、導師及院長簽名)

導師證明(請先找導師撰寫並簽名)(如有低收、中低收及特殊境遇則免付導師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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