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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花蓮縣獎學金申請至114年3月21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3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

申請資格

(一)設籍花蓮縣6個月以上。

(二)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三)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無懲處紀錄且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申請名額及金額

(一)高中職(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40名,每名新臺幣4,000元。

(二)大學校院(含二專與五專四年級至五年級):40名,每名新臺幣6,000元。

1.前項各款規定,於空中大學、研究系所、在職進修、教育推廣學分班、補校及夜間部學生不適用之。

2.大學校院及高中職部分之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超過上列錄取名額時,依學業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若學業成績相同,以低收入戶身份者優先錄取。大學校院與高中職名額,依實際申請狀況得互相流用。

必備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全戶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前學年成績證明單。

(五)獎懲證明表(請至生輔組申請)

(六)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


文件下載處

申請書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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