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14年度宋作楠先生紀念獎助學金收件至10/17(五)12時止,逾時不候

送件單位:

三民校區請送活動中心三樓課指組

進修部請送進修部學務組

申請資格:

()會計系二年級()以上大學部在校學生,並經系主任推薦;

()家境清寒需要財務補助;

()申請前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或全班排名達前50%

()申請前一學年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申請文件

()家庭及個人財務狀況說明書。

()當事人同意書 (取得立同意書人簽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或戶籍謄本、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低收入戶證明所列成員等)

()系主任就品學及清寒狀況之推薦信。(系主任推薦信請先不需檢附)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乙份,低收入戶請附鄉鎮公所發給之證明文件。

()前一學年在校成績單正本乙份。

()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與戶籍謄本乙份。

符合獎助學金申請人數超過限額時,依下列次序優先發放之:

()家境清寒經政府列為一、二、三級低收入戶者。

()符合以下特殊情況者,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父母雙殁者;

2.父殁或母殁之單親家庭者;

3.家庭內有重症病患者

4.家庭收入較低者。

()學業成績較優者。


文件下載

申請書(10)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