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雲林縣獎學金申請自114年2月15日止申請至114年3月18日止,請把握時間準時於校方規定時間上網填寫,以利後續校方審核送件至雲林縣政府,謝謝
✨線上申請注意事項
1.建議請優先由my data進入申請,為避免重複申請,”申請人”請全部填申請生學生本人資料。
2.Email跟電話可一個填學生、一個填學校承辦人,申請完成後兩邊會同時通知申請完成。
學校承辦人: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填cyt@nutc.edu.tw 04-22195223
民生校區請填lmg@nutc.edu.tw 04-22195096
3.申請完成後如需留存申請資料,請按列印轉pdf或列印紙本自行留存。
4.如線上報送後,請再致電通知承辦單位確認,以免系統通知落差,謝謝。
✨導師證明送用印及致電通知單位
導師證明收件用印製
三民校區日間部請送活動中心3樓課指組 04-22195223
民生校區請送民生校區學務組04-22195096
##導師證明用印至114年3月14日,因要配合線上申請期限,以及避免資料有誤逾期,再請申請同學配合上述用印時間~##
✨申請資格
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各科成績符合下列各項標準且未享有其他公費補助者,得向申請。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新生以原畢業學校填發之成績證明書,舊生以其所肄業學校之學期成績為準)。
二、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者。
(二)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必備申請文件
1.學期成績證明”正本”、獎懲紀錄表(請至生輔組申請)即無申請其他獎學金證明書
2.低收入戶證明正本或由導師出列清寒證明書(如有低收則免附導師證明)(請勿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
(如無低收證明,導師證明用印請先洽承辦單位蓋章後才可上傳至系統)
🐻網站及文件下載連結處
➡️➡️網站
➡️➡️導師證明(如有低收則免付此項)
➡️➡️未領取其他獎學金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