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校學生菁英獎設置要點辦理(如附件)。
二、 遴選作業自即日起開始,收件截止日由各系科所自訂。
三、 請欲參加之畢業生於各系科所收件截止日前,將推薦表(含佐證資料)及個資同意書(如附件)送至所屬系科所,由系科所甄選後薦送第一階段學院遴選,甄選標準請依照上述要點第三點辦理。
四、 各學院遴選後之被推薦學生將進入第二階段遴選委員會議,當選名單預計於5月中公告於生輔組及進修部網頁。
五、 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所屬各系科所、日間部生輔組楊小姐(分機5215)或進修部學務組陳小姐(分機5739)。
附件 學生菁英獎設置要點(含推薦表及個資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