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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臺南市獎學金自即日起申請至114年3月13日止,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逾期不候,謝謝~

 

收件單位

三民校區日間部à活動中心”3樓”課指組

民生校區à民生校區學務組

進修部à進修部學務組

請配合本校行政作業流程及報送所需時間提早交件~

申請資格

凡設籍臺南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不含進修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大學學生、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生)

(一)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業成績學期平均80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3支警告以上者。

(二)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學業成績學期平均75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3支警告以上者。

(三)如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該市府得取消其資格。

(四)獎助學金所稱清寒學生適用對象及優先順序如下:

1.低收入戶學生。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3.中低收入戶學生。

4.家庭年所得50萬元以下之學生。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113-1學期成績證明書(請至資訊樓一樓投幣機列印)。

(三)113-1獎懲紀錄及出勤紀錄(請至生輔組申請)。

(四)在學證明書(請至資訊樓一樓投幣機列印)。

(五)清寒證明文件:(擇一)

1.區公所開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

2.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

3.父母及學生本人之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家庭年所得50萬以下)。

(六)3個月內戶籍謄本(須含申請人完整記事)一份。

(七)郵局存簿影本


🐻文件下載

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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